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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见习政策问答

2022-06-17

就业见习政策问答

 

1.什么是青年见习?

:青年见习是指毕业2年内的中国大陆地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统招毕业生毕业2年内的深圳市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离校毕业生和符合一定条件的本市户籍登记失业青年,依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各类企业进行的就业适应性训练。主要目的是为见习青年提供岗位实践机会,提升就业技能和经验,增强就业竟争力。

2.见习对象是哪些人员?

:青年见习的适用对象为市内外毕业 2 年内高校毕业生以及本市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 2 年内毕业生和 16—24 岁本市户籍登记失业青年

3.见习期限是多长?

:见习期限为三个月至十二个月。见习期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4.见习单位的条件是什么?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注册登记两年以上、职工人数15人以上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注册登记两年以上、年纳税额20万元以上、职工人数30人以上各类企业。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当期接收见习人员的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在职职工总人数的5%;各类企业当期接收见习人员的人数不得超过本单位在职职工总人数的10%。计算结果按四含五入原则取整数。

(3)见习岗位需为非临时性、具有一定知识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的通用性的职业(工种)。

5.见习单位的职责是什么?

:(1)制定并实施见习工作计划。

(2)落实必要的见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见习工作环境。

(3)见习单位应当选派业务骨干按照不超过1:3的比例为见习人员配备见习指导员。

(4)见习单位应当按规定为见习人员发放就业见习补贴和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5)配备上岗所需的设施、设备,对见习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技能培训和日常管理,加强见习场所的安全管理。

(6)见习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

6.见习单位应当如何进行申报?

:符合见习单位申报条件的用人单位,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一用户管理平台https://hrsspub.sz.gov.cn/ggjyfw/)注册立户后,在广东政务服务网”进行预申报,并到单位注册地所在的街道政务服务大厅提交以下材料,自愿申报成为见习单位

(1)《青年见习单位申报表》(网上下载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2)《见习岗位情况申报》(网上下载模板),主要是见习岗位数量、名称、类别、岗位地点、职责及工作要求、任职资格、工作环境及时间、见习指导员配备情况等。

(3)见习工作计划(网上下载模板)。

(4)企业上一年度纳税证明(用人单位提供原件并留存盖章的复印件)

7.见习岗位怎样进行匹配?

:见习单位或见习人员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查找人员及岗位信息,自主选择。各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推荐见习人员到见习单位治谈面试,双向选择。区、各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根据需要适时组织开展双向选择专项活动。

8.见习协议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见习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见习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见习人员的姓名、住址、毕业院校;见习期限、就业见习补贴的发放时间;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计划安排;岗位职责;见习待遇;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见习协议的解除条件;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方式。

9.什么时候进行见习备案,如何备案?

: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签订或者提前解除见习协议,见习单位应当在签订或者解除协议生效之日起2工作日内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将协议报注册所在地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

10.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是多少?

:见习期间,就业见习补贴按照每人每月2500元的标准执行,其中见习单位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30%承担,余下部分由政府承担。以2021年为例,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360/月,见习单位应支付见习人员的就业见习补贴为708/月,政府补贴为1792/月

11.见习单位申请补贴的时间和流程是怎样的?

:见习单位应当在见习活动满3个月的,20日内申请见习人员就业见习补贴、见习单位实训补贴。见习单位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交之前3个月经见习人员本人签名确认的考勤表和就业见习补贴发放表、《单位银行账户确认证明书》以及单位为见习人员购买的人身意外险等材料,并到注册地所在的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以上纸质资料的原件。见习单位也可在见习期满后的20日内一次性申请,见习单位延期申报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见习期满后3个月。

12.见习单位申请奖励的时间和流程是怎样的?

:见习单位于录用见习人员满6个月后,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提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向注册地所在的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相应录用奖励。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同时审核社保缴交情况。

13.见习单位资格自动取消的情形有哪些?

:见习单位在首次申报后12个月内未有见习人员进行见习的,或者见习人员见习期满后见习单位连续12个月没有新见习岗位补充的,见习单位资格自动取消。

14.见习单位资格被取消的情形有哪些?

:见习单位有下列行为的:

(1)安排见习人员从事高毒、易燃易爆、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以及其他具有安全隐患的劳动。

(2)安排见习人员周工作时间超过40小时。

(3)安排见习人员到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娱乐场所见习。

(4)接收见习人员后,安排见习人员到其他单位见习或者本市区域以外见习。

(5)其它影响见习人员人身安全、身心健康的行为。

各区(新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责令见习单位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取消其见习单位资格。

15.见习期间,见习单位的资格被取消,所涉见习人员怎么办?

答见习期间,见习单位资格被取消,所涉见习人员自愿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另行推荐其他见习单位。

16.见习期间,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须签订劳动合同吗?

:见习期间,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建立劳动关系。但须签订见习协议

17.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吗?

:见习期间,见习人员不参加社会保险,不缴纳社会保险费。但见习单位须为其投保商业性的人身意外保险或工伤保险

18.见习人员见习期间或者期满后被见习单位正式录用,工作岗位与见习岗位一致的,单位可以再约定试用期吗?

:见习人员见习期间或者期满后被见习单位正式录用的,见习单位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合同约定的岗位与见习岗位一致的,不再约定试用期。

19.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落实就业单位的,可随时办理就业手续吗?

:可以。

20.见习人员见习期满后,见习单位是否有义务为其出具相关证明?

:见习人员见习期满,见习单位应当进行考核鉴定并为其出具见习证明。

21.对发现有骗取青年就业见习补贴或奖励的见习单位及见习人员的,应当如何举报?

:对发现有骗取青年就业见习补贴或奖励的,可向各区(新区)、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举报。

22.对经查实有骗取青年就业见习补贴或奖励的见习单位或见习人员,应当如何处理?

:对经查实有骗取青年就业见习补贴或奖励的见习单位及见习人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依法追回已经发放的费用,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各区(新区)公共就

业服务机构应当将骗取补贴或奖励的见习单位及见习人员信息予以公告,由各区(新区)人力资源保障行政部门向市政府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报送。

23.新修订的青年见习政策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我市新修订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青年见习工作的通知》自201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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